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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2019-08-23 13:46:00   来源: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的顺利施行,全面落实新《条例》的各项法规规定,积极推动应急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8月20日,市应急管理局对新《条例》和《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集中学习。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春平主持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原文学习了新《条例》,对修改部分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同时结合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对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48标准进行讲解。

  会议指出,要结合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会议强调,政务公开工作事关“放管服”改革、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本职范围内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政务公开提升便民利企业效能,维护应急管理系统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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