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中序号三:“一些县区和部门在向督察组提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中,讲成绩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几千字,谈问题却避重就轻,只有区区三五行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喜不报忧,导致市委主要领导不能完全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整改目标:加强与生态部门联动,制定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主要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生态环境保护真实情况。
整改措施:提高事故应急处置中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系响应速度。当发生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时,应急管理部门在接到企业报告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情况告知,并将具体情况如实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时汇报。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就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沟通协调的通知》(四应急字〔2019〕31号),提升我市生产、储存危险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效率,加强我局事故应急处理协调能力,遏制危险化学品进一步扩散,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与生态环境。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5日-5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应急管理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奇峰 联系方式:0434-3262185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