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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2019-04-26 09:31:00   来源:行管二科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五)完成情况的公示

  《市应急局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中序号五:“整改方案中任务第2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半年、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党组每季度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但各部门上交的销号材料中部分部门未提供会议记录,还有部分提供会议记录的部门未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会议,而且有的会议记录根本与生态环境问题无关,这种情况下就申请销号,在网站上公示证明整改完成。”

  整改目标: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研究解决相关生态环境问题。

  整改措施:每个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政策法规规章,相关科室汇报未销号问题工作进展,并在会上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于2018年第四季度,2019年第一季度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水十条”、“大气十条”法律规章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金句进行学习,认真研究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会后,局长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指示,要求各科室要深入研究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并在工作中进行贯彻落实。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5日-5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应急管理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奇峰       联系方式:0434-3262185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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