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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2019-04-26 09:33:00   来源:行管二科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序号六)完成情况的公示

  《市应急局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中序号六:“举一反三不到位。四平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

  整改目标:根据中央环保督查反馈的问题,深挖根源、发散思维、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根据应急局实际情况,梳理问题,避免发生类似问题。

  整改措施:通过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局的第二个问题“全省煤质监管领域存在盲区。”进行深挖根源,发现我局对可能存在污染源的企业(冶金等工贸等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信息统计存在盲区,现已要求各业务科室统计监管企业信息,完善健全监管企业(行业)信息台账,并上报信息中心。

  整改完成情况:我局通过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加强可能存在污染源的企业(冶金等工贸等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等)信息统计,健全企业台账。此项问题整改已完成。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5日-5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应急管理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奇峰       联系方式:0434-3262185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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