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下列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下列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序号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单位名称 |
主要负责人 |
单位地址 |
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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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吉四危化经字[2017]00001 |
四平市北方加油站(普通合伙) |
杜晓春 |
四平市铁西区条子河村西环路19.6公里处 |
2017/1/14 |
20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