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急字[2020]77号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糠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经济开发区安全监管局: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落实疫情常态下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的具体措施,省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指导把脉行动,省厅把脉过程中发现个别糠醛生产企业没有深刻吸取2018年农安县柴岗兴发糠醛有限责任公司“6·18”较大容器爆炸事故教训,依然存在超压(锅炉和管道允许工作压力是0.8MPa,实际锅炉和管道运行压力是1.2MPa)运行违章作业行为,性质十分严重,已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为深化把脉行动,杜绝“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加强糠醛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糠醛企业超压运行极易造成严重爆炸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复产复工后存在赶工期抢进度、安全措施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等问题,为企业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对做好糠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吸取“6·18”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本地区糠醛企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遏制同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对糠醛企业安全生产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利用“监管干部+专家”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情况、三违情况、设备设施法定检测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自动控制系统运行情况等,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实行台账式管理,重大事故隐患要盯紧盯牢,及时整改销号;对发现存在超压运行和其它重大事故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处罚。通过监督检查,不断强化监管力度,切实促进糠醛企业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快推进糠醛生产企业自动化改造进度
《吉林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吉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糠醛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率达到100%。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照《糠醛企业安全生产自动化控制技术规范》(DB22/T3070-2019)要求,加快推进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要定期对企业改造情况进行调度,帮助企业解决自动化控制改造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企业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改造工作。对年底前没有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企业,一律停止生产,限期完成改造。同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大对自动化控制改造完成企业的监管,防止未经企业负责人审批停用自动控制系统,对于擅自停用自动化控制系统的企业要依法严格处罚。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