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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1-03-31 09:49:00   来源:基础科
关于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一)完成情况的公示

  《市应急局贯彻落实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中序号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个别领导干部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最新精神学习认识还不够深、不够透,对全面完成督察整改任务和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还存在畏难情绪,忧患意识、紧迫意识还不足。个别领导干部认为全市近年来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较为显著,对本地生态环境现状盲目乐观,没有充分认识到生态环保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

    整改目标: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处理安全与保护关系,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生态环保责任,努力打造美丽四平、幸福家园。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深刻领会理解“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绿水青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等重要精神。通过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十四五”规划、“水十条”、“大气十条”、“土十条”等政策法规规章。

    整改完成情况:局机关党委组织各支部对环保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学习,加强了全局党员干部对污染防治工作的了解,更加深入地认识到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义。

    公示时间:2021年3月31日-4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刘慧       联系方式:0434-3263137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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