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根据《吉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岗位归集办法(试行)》和《吉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选岗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方案。同时将伊通满族自治县2024年12月份退出消防员待转岗安置岗位、选岗规则、选岗排序和量化评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转岗消防员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
现将选岗工作方案予以公告:
一、选岗时间:2025年6月4日上午9:00。
二、选岗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详细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库伦大路)。
三、选岗对象:2024年12月份转岗退出安置消防员。
四、参加单位: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伊通满族自治县商务局。
五、选岗顺序:采用赋分选岗,根据《退出消防员转岗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总队级以上单位对所属转岗退出消防员逐一量化评分,选岗排序由评分高者至低者依次选岗。转岗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相同的,依次以消防救援衔等级、工作年限、表彰奖励、担任职务计分为排序依据,相应计分高者排名在前。
六、选岗工作流程
1.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领导宣读选岗规则;
2.有关人员介绍备选岗位的工作地点、具体岗位、薪资待遇、福利保障等情况;
3.参加选岗人员进行选岗并签字;
4.宣布选岗结果;
5.转岗消防员表态发言;
6.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领导讲话。
七、选岗规则
1.转岗退出消防员应严格遵守选岗流程和选岗纪律,按时入场,每人选岗时间5分钟,选岗签字按手印后不得更改。不能按时到场选岗的,或不到场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取消选岗资格,由下一名消防员递补选岗。
2.选岗时,参加选岗的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选岗室,严禁大声喧哗,严禁随意讨论或干扰他人选岗。选岗结束后应尽快离开选岗现场。
3.选岗现场签订《转岗退出消防员公开选岗确认表》,转岗退出消防员确认后不得更改,同时为转岗退出消防员开具《退出消防员转岗介绍信》,明确到接收单位报到时限和具体要求。
4.选岗原则上要本人亲自到场选择单位签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家人代为选择单位签名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县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能证明其为家人关系的有效证明。
5.安置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转岗消防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本年度不再安置并退回档案。
6.根据相关规定,转岗消防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在待转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转岗安置待遇。
7.本规则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12月份转岗退出消防员量化评分和排序表
2.2024年12月份转岗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信息表
伊通满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
附件1
2024年12月份符合条件退出消防员安置岗位情况表
排序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衔级 |
出生 年月 |
入伍 时间 |
拟安 置地 |
分值 |
1 |
吴德望 |
男 |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东风街消防救援站 |
二级消防士 |
1995.04 |
2011.12 |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 |
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