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落实防汛抗旱责任,经与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核准,现将四平市2026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1:四平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2:四平市大江大河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3:四平市大中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4:四平市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初审:赵志伟 复审:谢丛 终审:程莫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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