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公布四平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对四平市某节能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23日,四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四平某节能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厂房出租给四平某换热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换热器机组加工使用,但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处罚结果】
经查,该企业的上述违法事实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四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节能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人民币壹万元。对企业法人兰某给予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仟元。
典型案例二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对四平市某换热设备有限
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23日,四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四平市某换热设备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换热器机组加工成产经营项目发包给四平市某换热制造安装公司,但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处罚结果】
经查,该企业的上述违法事实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四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四平市某换热设备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人民币壹万元。对企业法人陈某某给予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仟元。
典型案例三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对四平市某换热制造安装
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23日,四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四平市某换热制造安装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程某某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处罚结果】
经查,该企业的上述违法事实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四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四平市某某换热制造安装公司行政处罚人民币壹万元。
典型案例四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对双辽某化工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3日,吉林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3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组对双辽某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企业酸碱装卸车栈台移动式静电消除器声光报警损坏;液氯库液化单元二楼移动式吸风管老化破损、吸风罩缺失。
【处罚结果】
经查,该企业的上述违法事实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四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化工公司行政处罚人民币贰万元。
典型案例五
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对四平市某烟花鞭炮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月2日,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四平市某烟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储存销售过期烟花爆竹 36 箱(天鹏满堂红烟花);2.购买销售无流向标识码烟花爆竹21箱(888 型小神童加特林)。
【处罚结果】
经查,该企业的上述违法事实属实,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六
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对四平某花炮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28日,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对四平某花炮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四平宏生花炮有限公司存在如下问题:1.销售展厅展放实药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名称:团团圆圆、雅典盛会、财源滚滚):2、检查当日,抽查7号库、1号库货物堆垛距墙距离、高度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超储行为(超储4150箱)。
【处罚结果】
经查,该企业的上述违法事实属实。存在批发(展示)场所摆放有药样品、烟花爆竹仓库储存超出核定限量(超储4150箱)的违法行为。该项违法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和参照《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年版)的规定,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七
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对四平某设备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15日,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四平某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未在喷漆间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设备;2.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等2项问题隐患。执法人员依据现场情况制作《现场检查记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于5月17日开始立案调查。
【处罚结果】
经查,该企业的上述违法事实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和参照原《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年版)的规定,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八
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对四平市铁东区某装饰部的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21日,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与多主体联合执法,对黄土坑街道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四平市铁东区某装饰部存在4项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其中第一项和第三项隐患分别为: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于6月21日开始立案调查。
【处罚结果】
经查,该企业的上述违法事实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参照原《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年版)的规定,四平市铁东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