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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4-10-14 15:02:00   来源:法规科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四平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本标准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41010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四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涉及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的重要决定、安排或者出台涉及全系统的重大改革措施;

二、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性文件;

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为保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社会稳定采取的重大临时措施;

五、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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