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执法依据 | 应提交的 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事项 | 1、责令停产停业的; 2、吊销有关许可证的; 3、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 4、拟对公民处以2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的,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的; 5、提请政府实施关闭的; 6、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7、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明确要求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 | 1.拟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及意见; 2.相关的证据材料; 3.经过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 4.经过评估、鉴定的,应当提交评估、鉴定报告;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前款第一项所指的情况说明包括:基本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适用行政裁量权的情况;执法人员资格情况;证据情况;听证、评估、鉴定的情况;承办机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3.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4.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 5.程序是否合法; 6.执法裁量基准适用是否适当; 7.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滥用职权的情形; 8.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9.拟作出的执法决定是否适当; 10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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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强制事项 | 1、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强制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的; 2、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的; 3、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4、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明确要求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 | |||
3 | 行政许可事项 |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许可的; 2、撤销行政许可的; 3、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4、许可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明确要求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