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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来源:法规科  2021-09-17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执法依据 应提交的
审核材料
审核重点 备注
1 行政处罚事项 1、责令停产停业的;
2、吊销有关许可证的;
3、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
4、拟对公民处以2千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的,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价值1万元以上的;
5、提请政府实施关闭的;
6、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7、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明确要求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 1.拟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的情况说明及意见;
2.相关的证据材料;
3.经过听证的,应当提交听证笔录;
4.经过评估、鉴定的,应当提交评估、鉴定报告;
5.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前款第一项所指的情况说明包括:基本事实;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适用行政裁量权的情况;执法人员资格情况;证据情况;听证、评估、鉴定的情况;承办机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3.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4.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
5.程序是否合法;
6.执法裁量基准适用是否适当;
7.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者滥用职权的情形;
8.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9.拟作出的执法决定是否适当;
10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内容。
 
2 行政强制事项 1、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强制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的;
2、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的;
3、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4、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明确要求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  
3 行政许可事项 1、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行政许可的;
2、撤销行政许可的;
3、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4、许可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明确要求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