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下列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根据《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依法注销下列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名单(1家)
四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名单(1家)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有效期 | |
吉四安经(甲)字[2011]0009 | 四平市华隆化工有限公司 | 铁东区城东乡一面城村一屯 | 2015/7/7 | 2018/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