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
信息报送    站群导航     登录        注册   
关闭

省直

区(县)

双辽市人民政府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首页>政务公开>双公示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1-11-25 16:42:00   来源:法规科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11月份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案件名称 处罚单位/个人 单位法人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罚款金额(单位: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1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燃气锅炉缺少安全警示标识案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张义 (四)应急罚〔2021〕SAF003号 燃气锅炉缺少安全警示标识 罚款 1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1/11/18
2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案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张洪磊 (四)应急罚〔2021〕JC087号 2021年1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多处防爆线路出线口未封堵;配电箱内插座无漏电保护;油库和软化水车间均未设置安全出口及应急照明;三楼倒面岗内开关箱、插座、开关、视频监控均为非防爆设备)。该单位对此次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罚款 2 四平市应急管理局 2021/11/22


[纠错]